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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县官”要“大考”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08日   阅读次数:530次  
从今年开始,黄山市各区县党政一把手将接受县域经济发展“大考”,成绩优异者将获得3万元到8万元不等的重奖;考核不过关,除通报批评外,还将调离岗位或责令引咎辞职。

  黄山市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对全省县域经济年度考核综合指数(或动态指数)位次前移5位以上的区县,给予通报表彰;连续两年前移5位(或一年前移10位)以上的区县,除给予通报表彰外,给予区县委书记、区县长各奖励3万元。对进入或达到全省县域经济“十快县”的区县,给予区县委书记、区县长各5万元奖励,授予“发展先进奖”称号;年度考核进入或达到全省“十强县”的区县,给予区县委书记、区县长各8万元奖励,授予“发展标兵奖”称号。同时,对全省县域经济年度考核位次(动态指数)后移5位以上的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将被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后移5位(或一年后移10位)以上的区县,除通报批评外,主要领导将被调离岗位或责令其引咎辞职。

  据了解,黄山市对市直部门及各乡镇党政“主官”也将进行类似考核,希望通过五年的努力,力争有1-2个县(区)挤进省综合实力“十强县”和发展速度“十快县”的行列,全面推动该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吴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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