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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试点正在推进 意见即将报省政府确定
发布时间:2007年02月09日   阅读次数:949次  
向县一级政府“放权”,让部分县享有与省辖市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这项被称作“省直管县”的政府管理体制变革,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之中。记者昨日了解到,向12个试点县(含县级市)下放具体管理权限的方案即将上报省政府,由省政府最后审定。

  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由省政府圈定的进行“省直管县”试点的12个县为:宁国市、桐城市、无为县、霍山县、歙县、来安县、涡阳县、怀远县、界首市、砀山县、广德县和岳西县。省政府推行这一试点改革的主要目的就在于,探索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的途径,鼓励12个试点县大胆实践、加快发展。

  省政府在确定试点县范围的同时也明确提出,对试点县实行动态管理,由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每两年考核一次,达不到考核目标要求的县,将被调整出试点范围。这也意味着,省内其它县仍有进行这项试点的机会。而考核所依据的一大主要目标就是,各试点县的经济发展速度和效益主要指标要明显高于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平均水平;到2010年,试点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财政总收入要比2005年翻一番以上。

  省政府对扩大12个试点县管理权限提出了“能放就放”的原则,即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现行须由省辖市审批或管理的经济社会事项,均由12个试点县自行审批、管理;现行需经省辖市审核后报省审批的事项,均由试点县直接报省审批;对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经省辖市审核、审批的事项,将采取省、市政府委托或授权等办法,下放到试点县办理。而放权的范围将涉及到计划管理、经费安排、税务管理、项目申报、用地报批等方面。

  省政府曾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对具体下放的管理权限制定实施意见,并报送设在省发改委的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省政府审定。省发改委相关人士昨天向本报记者透露,目前各部门报送的放权意见已经汇总完毕,不日将上报省政府,由省政府敲定最终的放权方案。(胡旭、吴朝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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