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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28日   阅读次数:696次  

  4月25日,省政府在合肥召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启动实施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积极稳妥推动这项改革,促进林农增收和林业快速发展。

  赵树丛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土地承包的延续,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通过深化改革,切实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使广大林农真正成为林业经营主体。

  赵树丛强调,在改革中要抓好几个关键环节。首先要明确山林所有权,把明晰林地、林木所有权放在改革的首要位置。其次要统一发放林权证,以法律形式保障林农合法权益。第三要切实减轻林农负担,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确保山区群众通过改革增加收入、得到实惠。第四还要坚持完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林业发展。赵树丛指出,这次改革直接面向广大林农,涉及到他们的切身利益,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办事。要坚持尊重历史,坚持从实际出发,保质保量地完成改革任务,推动我省林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到会指导,他充分肯定了我省林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希望安徽通过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现代林业建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努力探索一条符合安徽特色的林权制度改革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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