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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星级饭店开始“打假”“准”星级一律不得使用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10日   阅读次数:385次  
昨天,省旅游局下发通知,我省将在旅游星级饭店中开展“打假”,对于预备星级的饭店等,不得挂“星”糊弄顾客。

  随着我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星级饭店已超过380家。但是,一些没有挂“星”的饭店,自称是××星级饭店进行宣传。

  通知表明,所有饭店星级(预备星级)均由全国星评机构和省、市星评机构根据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进行评定。此星级标准业经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享有专用权。未评定星级(预备星级)的饭店,一律不得擅用。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我省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同时对于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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