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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末,合肥市城镇单位(指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岗职工39.7万人,同比增长12.4%,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56.59亿元,同比增长24.7%,在岗职工人均工资14606元,同比增长13.4%,其中国有单位15797元,集体单位9397元,其他单位职工12015元。合肥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虽比全省平均水平(12234元)高出2372元,但仍低于淮南(19617元)和马鞍山(19213元),在全省17个市中居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