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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法厅着力打造诚信平台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20日   阅读次数:669次  
《安徽省法律服务诚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出台,我省对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执业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诚信管理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据介绍,法律服务诚信信息系统由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基本信息系统、表彰信息系统和警示信息系统构成。基本信息系统包括法律服务人员的姓名、执业资格证号、学历及职称、执业经历及类别等情况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名称、设立时间、注册法律服务人员名单等情况;表彰信息系统包括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表彰的情况;警示信息系统包括被投诉且被查证属实的记录,未通过各类专项或者定期检查的记录,因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导致赔偿或发生责任保险事故的记录,因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记录,其他应当向社会公众警示的对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有重大负面影响行为记录等。

  法律服务诚信信息由省司法厅收集、核准、发布,诚信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即日起,全省法律服务业相关信息已经开始收集。年底前,省司法行政信息网上的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及司法鉴定管理平台将全面启用,百姓只要点击安徽司法行政信息网(http://www.ahsft.gov.cn/)上相关平台,便可方便、准确、客观地了解到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基本能力情况、执业诚信情况等,从而获得满意的法律服务。(李友龙、杨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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