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宏观经济
省统计局昨天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汇总资料表明,我省家庭户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5.1平方米,超过“十五”计划中国家提出的“2005年人均建筑面积22平方米”的标准。其中,市人均住房25.4平方米,乡村25.5平方米。 人均住房间数超小康 全省家庭户均住房间数为3.3间,比2000年增加0.7间,增长22.7%;人均住房间数已达1.1间,比2000年的0.7间增加0.4间,增长34.1%。分市、镇、乡村看住房间数均已超过人均1间的小康标准。全省家庭户住房自有率达到97.1%,租房的住户只占2.9%。 购房费用上升较快 此外,从购建住房费用情况来看,2000年之前购建住房费用相对较低,这是由于购房户以购买原公有住房为主。2000年后,购房者只能在市场上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且房价连年攀升,从而导致购房费用上升较快。 2000年近八成的购建住房户的费用在2万元以下;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仅占3.4%。但到了2005年,1万元以下仅占29.6%;3万~5万元的占17.6%;5万~10万元占14.6%,上升了11.6个百分点;10万元以上的占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