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徽商会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05日 阅读次数:8362次
上海市安徽商会(安徽省在沪企业协会)是由安徽省驻沪经济、服务组织(含国有、民营、股份制企业,安徽企业在上海的派出机构)、安徽人在上海创办的企业自愿组成,并经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本会的宗旨是:拥护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开放方针政策,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立足上海,回报安徽,融入长三角,促进皖沪经济技术文化交流;诚信为本、服务至上,加强安徽在沪企业间及与上海市、其他各省(市、区)和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维护本会会员合法权益,促进皖沪两地经济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本会主管单位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登记机关为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本会为安徽省工商联和上海市工商联的团体会员。本会接受安徽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业务指导,同时接受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的监督管理。
凡安徽省驻上海市的各类经济、服务组织,接受本会章程,向本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秘书处审核后,报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本会会费标准:一般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担任理事的会员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担任副会长的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担任常务副会长的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国企代表和个人会员也按以上标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