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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在8个县开展整合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09日   阅读次数:1256次  
日前,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整合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的方案》,集中安排一笔资金,在全省8个县开展整合支农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另外还有两个中央财政试点县,当涂和肥西。

  该方案安排这8个县每县300万元,资金从现有支持农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两个中央财政试点县由中央财政各安排1000万元,总共4400万元。试点县将围绕重点农产品和支柱产业,统一申报项目,统一组织评审,集中下达资金。据介绍,此次试点将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如下放用于试点的支持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的项目审批权限。省财政厅不再审批试点具体项目,由试点县和市财政确定具体项目,报省财政厅备案审查。试点的财政扶贫资金要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农村沼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发展生产贷款贴息。试点时间暂定为1年。如果绩效考评没有明显成效,或资金使用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将取消试点资格。(记者冯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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