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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确保工程优良干部优秀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8日   阅读次数:1319次  

  巢湖市针对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着重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十不准”纪律,并建立了相应的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十不准”的贯彻落实,给市场开绿灯,向干部亮红灯,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他们编印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汇编》,分送给有关领导、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专家评委,便于他们了解、掌握招投标工作的有关规定。各部门各单位以“十不准”的出台和实施为契机,进一步修订出台了《巢湖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法》、《招标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六项规章制度,着力完善了招投标管理规则。他们强化监管,突出抓好招标核准、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等四个关键环节。加强了招投标程序、公开招标项目、投标资格预审、评标活动及评标专家等环节的管理。实行项目预中标公示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开展项目中标后的跟踪管理,纠正擅自变更管理人员行为;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业绩登记、评价制度,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为了将“十不准”落到实处,他们严惩违规。2005年以来,共查处一起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的行为,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对该工程评标委员会予以通报批评;对5名违规评标的评标专家,作出了停止一年评标资格的处理;处理了一起任意变更中标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的投诉。

  通过“十不准”的贯彻落实,该市招投标活动和相关主体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批条子、打招呼、工程挂靠、转包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了“工程优良,干部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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