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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召开学习监督法座谈会 郭金龙讲话王明方主持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01日   阅读次数:1326次  
10月31日,省委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召开学习贯彻监督法座谈会。省领导郭金龙、王明方、孙金龙、段敦厚、黄岳忠、朱维芳、周本立、高福明、朱成林、胡连松、朱先发、周溯、柯汉民及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郭万清出席座谈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金龙讲话,省委副书记王明方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岳忠讲话。

  郭金龙指出,要充分认识监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监督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搞好规范和过渡工作,为实施监督法做好充分准备,抓紧研究制定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工作意见,抓紧对以前的监督形式进行规范和过渡,在规划和部署明年工作时,认真落实监督法的各项规定,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后,要加强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学习培训;准确把握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原则,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坚持民主集中制,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坚持公开的原则,确保监督法的正确行使;科学把握监督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在内容上,把监督工作重点放到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在形式上,主要抓好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四项经常性监督工作。在方法上,把握好五个结合,即把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初次监督和跟踪监督、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郭金龙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人大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人大监督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尊重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关心、支持人大工作;大力支持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保证监督法的贯彻实施;“一府两院”要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黄岳忠指出,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监督法,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监督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监督法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实施监督法标志着人大监督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监督法是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法律保障,要抓紧做好监督法实施的规范和过渡工作,抓好监督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引导工作,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谋划好明年的监督工作,人大机关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监督法需要的工作制度。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加强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想办法解决人大机关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积极推进人大干部交流。

  黄岳忠强调,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委的统一部署;抓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学习培训;认真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工作要细致到位;要坚决杜绝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

  各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市人大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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